被告不认罪,高庭法官施奇恩在审讯后,于星期二(4月2日)发表书面判词。
相反的,法官指被告在2018年5月30日的手机短信记录里,向19人发送售卖大麻的广告,并以“Ganja man”(大麻男)自居。肃毒局人员也起获沾有毒品的刀子、电子称等贩毒用具。
被告薛宝劲(译音)将大批毒品藏在租来的宝马汽车里。 (中央肃毒局提供)
法官指被告无法推翻他贩毒的假设,最后判被告须接受强制性死刑。
被告是34岁的薛宝劲(译音),他在2018年6月28日下午4时25分,于淡滨尼83街第857座组屋一楼电梯口被逮捕。他的女友也同时落网。
不过,法官接受控方专家证人的证词,认为被告案发时虽有轻微的躁狂症状,但病情并没有严重到影响被告的判断或认知能力。
法官指出,被告承认拥有大麻,但目的不是为了贩毒。他称案发时患有因吸毒引起的轻躁狂(hypomanic),导致他产生做提炼大麻二酚(cannabidiol)生意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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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经纪因贩卖大麻被捕,不仅在家里搜出贩毒用具,还在简讯里以“大麻男”自居与他人联络,但他称拥毒是为了进行“研究和提炼”,法官不买账判他死刑。
被告后来被控上法庭,共面对24项抵触滥用毒品法令的控状。法庭先审理一项指他拥有4509.2克大麻混合物作为贩卖用途的控状,余项暂时搁下。
中央肃毒局人员从被告的后车厢和房间内搜出毒品、吸毒和贩毒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