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上月报道,被告之一的王水明(43岁),之前面对一项伪造文件和四项洗黑钱罪名,控方于今年1月31日再加控他11项伪造文件的罪名

申请保释次数最多的洗黑钱案的被告王水明,星期三(3月27日)早上再被加控六项伪造文件的罪名,指他伪造公司财务报表提交给银行。

本地最大宗的洗黑钱案的涉案金额逾30亿元,迄今有10人被控。

王水明星期三早上再被加控另六项伪造文件的罪名,如今共面对22项控状。王水明是洗黑钱案中面对最多控状的被告,也是申请保释次数最多的人。

星期三早上加控的控状指出,王水明涉嫌在2022年7月19日,提交两家公司于2017至2019财年的伪造财务报表给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 & Co. Ltd)在本地的分行。

而两家涉伪造财务报表的公司是厦门市立康行商贸有限公司和厦门烨天商贸有限公司。

控方星期三早上在庭上要求于星期四(4月4日)进行审前会议。王水明的代表律师则要求稍后与他视讯谈话10至15分钟。法官批准双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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