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蛮力”掰开地铁车门,早前被控上庭,星期五(12月29日)被加控一项公共滋扰罪。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告汪子琪(47岁)于12月7日被控两项公共滋扰和一项蓄意伤人罪。他被指于11月27日,在布莱德地铁站掰开车门,造成其他乘客困扰。两天后,他被指同样做出类似行为,在宏茂桥地铁站掰开车门,甚至大喊大叫,造成其他乘客困扰。他也被指在该地铁站用脚踢了一名男子。

犯罪者若明知自己的行为或可能造成他人受伤、危险或困扰,却还是故犯,则可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罚款高达2000元,或两者兼施。

公共滋扰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2000元。

延伸阅读

他涉案时穿着女性装扮,在宏茂桥的行为被网民拍下,视频随后在网上疯传。

被告星期五早上又被加控一项公共滋扰的控状。控状显示,他于12月1日早上11时,在杨厝港地铁站也做出同样行为,掰开地铁车门,造成其他乘客困扰。

案件展至明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