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科局重申,对于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和学生兜售违禁电子烟等的非法行为,当局将毫不犹豫地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
当局也提醒,持有、使用和购买电子烟者,最高可被罚2000元。
卫生科学局星期五(12月1日)发文告说,当局于星期一(11月27日)在大巴窑组屋游乐场展开执法行动,当场逮捕试图向男生售卖电子烟的青年。卫科局之前接获线报,称该男子在游乐场出售电子烟。
青年正协助调查,卫科局答复《联合早报》时透露,他目前仍是学生。
试图在游乐场向13岁男生出售电子烟,经查家中有超过700个电子烟和相关配件,18岁青年被捕,目前正接受卫生科学局调查。
今年1月,当局在武吉巴督威城购物中心展开执法行动,逮捕一名涉嫌在商场售卖电子烟给学生的36岁男子,并起获超过400个电子烟和350个配件。11月23日,该男子被判罚款1万3700元。
延伸阅读
作为调查的一部分,卫科局也对18岁青年位于大巴窑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并在他家中起获700多个电子烟和相关配件,总市值约1万5400元。
根据相关法律,进口、分销或销售电子烟均属于违法行为,初犯者可被罚最高1万元,或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将被罚最高2万元,或最长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