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面对三项抵触冠状病毒19(临时措施)2020条例,以及一项抵触传染病法令的控状。她不认罪,经四天审讯后,法官于8月判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星期一早上下判。
法官下判时说,虽然现在没有强制国人外出戴口罩,不过还是要给予被告适当惩罚,以传达国人不能随意违反条例的信息。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潘秋玉(56岁,译音)被指在去年3月6日下午约3时02分,于乌节路一带没戴口罩逛街。本地网红下雪当时在乌节路进行街拍时巧遇潘秋玉,并将过程拍了下来。被告也被指在3月31日,没按时到旅游局协助工作人员调查此事。
法官表示,被告之前因犯下类似罪行被判坐牢16周,出狱不到半年重犯,显示她并无悔意,没有吸取之前的教训,而且被告没戴口罩的影片上传后,引起公众热议。被告最后被判坐牢九周,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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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罩嫂”没戴口罩逛街被控,案件星期一(9月11日)早上下判,法官指她之前因犯下类似罪行被判坐牢16周,出狱不到半年重犯,没有悔意,最后判“无罩嫂”坐牢九周,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