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15日)发文告说,五名年龄介于31岁至60岁的驾驶员,将在星期三被控。当中四人被指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重伤,另一人则是涉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

以上四人都各面对一项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19日,当时一名60岁男子驾驶货车在德福12巷行驶,结果撞上一名骑脚踏车过马路的骑士。

第四起车祸发生于今年3月30日,一名50岁男驾驶被指在波斯陶路(Portsdown Road)一带的路口,没有看清楚路况,也没有在停车线(stop line)前停车,结果撞上一辆德士,导致德士司机受重伤。警方说,男驾驶曾在2022年5月2日,因不顾他人安全驾驶被控。

在第三起案件中,一名45岁男子今年3月20日,开车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KPE)往滨海快速公路(MCE)方向行驶时,随意切换车道,结果与一辆直行的电单车相撞,导致骑士受重伤。

被指开车时没有注意或没有在行人路口停下导致他人受伤,五名男驾驶因个别涉及不同车祸,星期三(8月16日)将被控上法庭。

根据陆路交通法令,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若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至于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则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同时,若罪成也会被吊销驾照。

交警严厉看待任何枉顾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驾驶行为,并促请所有公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规则。

在最后一起案件中,一名31岁男子今年4月10日在惹兰勿刹一带闯红灯,结果撞伤两名年长行人。他将以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被起诉。

第一起案件发生于2022年8月27日,一名36岁男驾驶在淡滨尼61街和淡滨尼6道的交叉路口右转,撞上一名在行人绿灯过马路的民众,导致他受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