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警察局内拍摄视频,还将视频上传至社交媒体平台,一对男女抵触未经授权违法拍摄和录影控状,被控上法庭。
警方也提醒公众,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敏感设施进行拍摄和录影。
男子已于8月5日在未经授权在敏感设施拍摄和录影的罪行被控上法庭,他涉嫌于8月1日拍摄视频。
女子则面对两项未经授权在敏感设施拍摄和录影的罪控,将在星期二(8月8日)被控上法庭。根据文告,女子涉嫌在7月13日和8月1日拍摄视频。
根据画面,视频中出现的警察局应该就是警察广东民大厦(Police Cantonment Complex)。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8月7日)发文告说,警方于8月4日接获通报,指社交媒体上出现两个视频,视频内容显示出位于新桥路一带的警察局。
警方随后逮捕了一名41岁男子和一名33岁女子。
警方指出,警察局是一个受保护的地区,任何未经授权在敏感设施拍摄和录影的行为都是违反行为。一旦罪名成立,违反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