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新加坡不是主权声索国,但作为城市国家,促进南中国海和平与稳定符合我国利益,我国也会尽最大努力促进《南中国海行为准则》的磋商,发挥具建设意义的作用,并鼓励磋商达成积极成果。

不过维文指出,自亚细安国家与中国2002年签署不具约束力的《南中国海行为宣言》以来,已经过去超过20年,足见南中国海课题的复杂程度。

《南中国海行为准则》单一磋商文本完成二读,显示各方在磋商进程上取得进展的政治意愿。

维文说,在冠病疫情前,各方在磋商上已取得进展。但疫情来袭后,磋商代表无法实体会面,磋商进展也因此放缓。

双方在2018年8月就这份文件达成单一磋商文本草案,并在2019年7月底完成草案一读。

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参加亚细安外交部长会议和系列会议的我国外长维文医生星期五(7月14日)总结行程并接受新加坡媒体访问时,发表上述看法。另外,亚细安和中国也为加快《南中国海行为准则》磋商,采纳了一套指导原则。

《南中国海行为准则》具有法律约束力,规范各国在有主权争议的南中国海的行为。亚细安成员国和中国2017年采纳《南中国海行为准则》框架,并于2018年3月展开正式磋商。

维文说:“从亚细安内部和亚细安—中国扩大外长会议发出的声明能清楚看到,大家有着共同承诺,要达成实质、有效的《南中国海行为准则》,并且准则得符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为所有人制定航行和飞行自由权利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认为大家有前进的政治意愿。”

“是,冠病让我们看到,能通过视讯见面是好事。但它无法取代实体会面。我们需要实体会面,跟对方握手、与对方对视,尝试准确地评估红线在哪里,以及有哪些能达成共识的地方……现在能面对面会谈,非常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