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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儿将女佣虐死,64岁妇女之前被判坐牢14年后,如今又因唆使女婿将录下她犯罪证据的电眼拆除,再把主机藏在媳妇的包包里企图瞒天过海,星期一(6月26日)早被判坐牢三年。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24岁的缅甸籍女佣磅艾赫多恩(Piang Ngaih Don)在2016年7月25日至26日,遭女雇主盖娅蒂丽(42岁)活活虐死,横尸于碧山11街第145座组屋一个九楼单位。
女雇主被控115项控状,包括误杀、蓄意伤人等罪状,去年6月被判坐牢30年。她的母亲普蕾玛(64岁)也因涉虐佣,随后控上法庭,去年11月针对48项控状认罪,今年1月被判坐牢14年。
被告后来趁媳妇到单位关切时,将主机藏在媳妇包包里。
普蕾玛6月15日承认一项教唆他人销毁证据的控状。
法官星期一(26日)早判被告坐牢三年,并指被告虐佣和教唆他人销毁证据的罪行涉及两个不同法律利益,因此刑罚应分开执行。
案情显示,被告女婿切尔瓦姆(43岁)在案发当天接获女佣过世的消息后,立即返家。被告知道家里安装的闭路电视拍下她与女儿虐佣的证据,因此见到女婿后,指示他将电眼主机拆下。
被告女婿原本不愿意,但在被告坚持下妥协,将主机交给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