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道同事一般回家时会路过巴西立71街第747座组屋,因此便在附近的马路交界处等候。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2月14日下午3时,地点在巴西立71街第747座组屋一带。

被告决定教训同事,所以先用一块布裹住自己的右手,以确保同事挨揍时伤势不会那么严重。

被告一看见同事过马路后,就上前质问他,往同事的脸上挥了一拳,再抓住同事衣领。

两人随后倒地,被告趁机用脚压在同事的肚子上,一手压制着同事的胸膛,另一只手不停地往同事的嘴巴挥拳。

案情显示,被告听说有人在工作场所说他坏话,便断定造谣者就是他70岁的同事。

同事事后被送往盛港综合医院接受治疗,他右肩脱臼,第三根肋骨骨折,拿了48天的病假。

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预谋干案,但考虑到他没有案底,而且也赔偿同事504元七角的医药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八周。

延伸阅读

被告傅庆新(63岁,译音)案发时是一名清洁工,他面对蓄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他在认罪后被判坐牢六周。

63岁清洁工听说有人在工作场所说他的坏话,便断定造谣者就是他70岁的老同事,因此特地等同事下班后质问,还对他动粗,导致同事肩膀脱臼,肋骨骨折,住院48天。

被告在挥了几拳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