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2004年加入警察部队,案发时是驻署警长,在致命车祸调查组担任调查员。被告已于2018年12月27日停职。
被告行径被揭发后,警方和总检察署为确保案子处理得当,彻底检查被告负责的2501起案件,并针对被告负责调查的验尸庭案件,援引验尸官法令第26(3)条文指示国家法院重审其中八起。
(早报讯)警方前调查员四年内伪造涉及15起案件的40份文件,致使当局耗费几个月重新审查他接触过的2501起案件,其中八起验尸庭案件更得重新展开研讯。
总检察署已经重新评估那些没有提出检控的刑事案,当中只有一起刑事案早前不提控的决定不够明确,当局因此对涉案者发出严厉警告,其余案件的结果则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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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伪造口供书,被告也于2017年4月伪造助理检察司发出的文件,指示警方提控一名男子。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后悔,所幸错误没有影响原先判决,没有构成“实质伤害”,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针对已审结的刑事案,总检察署则通过行车记录器和证人供词等证据,证实已有足够的证据将嫌犯定罪。
法官严厉斥责这名前调查员,指他损害警方和总检察署声誉,引起社会对我国法律制度的质疑,并判他坐牢50个月。
当时负责这八起案件的验尸官马文德重新展开研讯,最后维持原先结论,裁定伪造的口供书并没有对案件造成影响,八起案件仍属不幸的交通意外。
这八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15年至2017年之间,被告伪造死者家属、目击者或肇祸司机的口供,并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口供书呈堂。
调查显示,2014年至2018年3月间,被告伪造了40份与15起案件有关的文件。这些案件包括已结案的验尸庭案件、已审结的刑事案,以及没有提出检控的刑事案。
法官认为,这起事件备受关注,议员曾就此在国会提出询问,当局事后必须动用大量资源重新审查案子,才得出原先裁决无误的结论。此外,验尸庭案件的重新研讯,也对死者家属造成精神伤害。(人名译音)
被告张传立(39岁)面对39项伪造口供书和一项伪造法庭文件的控状。他星期四(3月2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12项,法官把其余28项纳入考量后做出判决。
被告将于4月6日开始服刑,目前以1万5000元保释在外。
控方说,被告的失责打击了警察部队和总检察署的声誉,削弱公众对我国法律的信任,应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