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会则指出,为了方便清理沟渠,以及检查是否有蚊虫滋生,才会移走部分沟盖,这是遵循国家环境局的指导原则,而这起事件是过去20年来唯一发生的意外。
她认为,这起意外是因荷兰—武吉班让市镇会的疏忽所致,市镇会不但没有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也没有确保沟渠都盖上沟盖,或放置告示提醒居民。
国家法院法官发表书面裁决时指出,老妇事发前曾跨过沟渠到草坪浇花,她是在第二次跨过同一个沟渠时才发生意外,因此她显然清楚沟渠当时没沟盖,也知道可能会受伤,却决定跨出那一步。
这起案件的起诉人是曾瑞玉。意外发生在2021年2月8日早上8时30分左右,地点是武吉班让万吉路第276座组屋。
根据曾瑞玉的说法,组屋底层和草坪间隔着一条沟渠,她当天早上提水下楼到草坪浇花,转身准备回家时跌入没有沟渠盖的沟渠内,导致脸部和脚部受伤,包括左脚韧带严重断裂和右手中指骨折移位。
(早报讯)七旬老妇到组屋后方的草坪浇花,回家时摔入沟渠内受伤,她指荷兰—武吉班让市镇会疏忽未将沟渠盖上,向市镇会索赔超过6万元,但被判败诉。
法官对此认为,任何人掉入沟渠而蒙受重伤的几率低,而且市镇会有充分的理由没盖上沟盖,这与市镇会通常采用的做法一致,因此市镇会没有违背谨慎责任(duty of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