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员罗斯里(Mohamed Rosli)的说法,男子马杰成(48岁)案发时喃喃自语、吐口水进入塑料袋,并且告诉罗斯里他患有强迫症,罗斯里觉得马杰成显得精神不正常,所以决定将他逮捕。
不过,高庭法官菲立·惹耶勒南在星期四(1月19日)发出的书面裁决中指出,警员随身摄像镜头所拍到的画面揭露,罗斯里其实是在撒谎,尽管马杰成当时的行为显得有些古怪,但不至于看似精神失常。
(早报讯)因不满被警员以他疑似精神失常为由将他逮捕,男子起诉两名警员,部分指控获判胜诉。高庭法官裁定其中一名警员谎称男子案发时“喃喃自语”,不合法地将他逮捕,男子可获得2万元赔偿。
法官认为,罗斯里当时逮捕马杰成,并非真的认为他是危险人物,而是因为在要求马杰成出示身份证时,后者不肯直接把身份证交给罗斯里,这让罗斯里觉得不被尊重。
法官解释,由于警员无须接受与精神科相关的医疗培训,他们只须凭着一般人应有的认知做出判断即可。不过,如果警员是在怀有恶意或不谨慎的情况下进行逮捕,那他就不受法律保护,并且可面对民事或刑事诉讼。
这不是马杰成首次将政府单位告上法庭。马杰成曾在警方查案时不合作、拒绝拍照备档和采集指纹,结果被判抵触罪犯资料存档法令的罪名成立,被罚款500元。之后,马杰成就此展开连串诉讼行动,向法庭投诉警方、主控官和法官等,但在2013年被高庭法官斥责是在滥用司法程序。(人名译音)
根据精神健康法令,若有理由相信某人因精神失常而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警员可以合法地将对方逮捕,之后交由精神科医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