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06嫌犯的调查还在进行中。

根据放贷人法令,协助非法放贷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四年监禁,罚款3万元至30万元,以及最多六下鞭刑;替大耳窿做出骚扰行为一旦罪成,则可被判最长五年监禁,罚款5000元至5万元,以及三至六下鞭刑。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1月16日)发文告说,2023年1月9日至13日期间,刑事侦查局和七个警署的警员在全岛展开执法行动,取缔非法放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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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警方展开五天的执法行动,取缔非法放贷活动,有106人协助调查,年龄最小的仅13岁。

初步调查显示,七人涉嫌到欠债人的住所骚扰,另有30人被指到自动提款机转帐,还有一人相信帮阿窿签电话线。

一旦怀疑或知道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拨999或拨打“X-Ah Long”热线1800-924-5664通知警方。

警方强调,当局会继续加强取缔非法放贷活动,依法严惩违例者。

另外,有68人被指开设银行户头后,将提款卡和个人密码交给阿窿使用,以经营非法放贷生意。

警方也提醒,非法放贷者通过短信和网络平台发布广告的情况日益增加,公众不应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