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指出,韩德隆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在大华银行任职高级个人银行员;在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间,则在华侨银行任职客户经理。

(早报讯)银行前主管私吞顾客196万9000元,被判坐牢七年,金管局发出15年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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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罪行发生在他受雇于大华银行和华侨银行期间,以及在他离开两家银行之后。

禁令星期三(12月7日)起生效,韩德隆被禁止提供任何金融咨询服务、参与管理任何金融咨询公司、担任董事或成为主要股东。另外,在证券期货法令下,他被禁在新加坡从事任何受监管活动,也不得参与管理、担任董事或成为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主要股东。

文告揭露,在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期间,韩德隆通过向客户推销虚假的定期存款和其他投资产品,欺骗了七名客户,将客户的196万9000元转入他的个人银行账户。他当时伪造了银行文件,将骗取到的钱据为己有。他曾将一部分骗到的钱转账给兄弟和前女友,以及用来偿还其他受害人。

韩德隆在2021年4月9日认罪,被法院裁定27项罪名成立,包括五项刑事失信罪、七项欺诈罪、一项意图欺诈而伪造文件的罪名,以及14项转移从犯罪行为中获益的财产的罪名。另外67项指控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韩德隆最终被判处七年监禁。

金融管理局(MAS)发出文告,指已向大华银行(UOB)和华侨银行(OCBC)的前代表韩德隆(音译)发出为期15年的禁令。他涉嫌违反信任、欺骗、伪造以及转移和转换其犯罪行为的利益。

金管局表示,韩德隆的罪行让当局相信他将不会以诚信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当局指出,虽然韩德隆不再是新加坡的指定代表,但当局对他施予禁令,是为了维护新加坡金融业的诚信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