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2013年犯案,受害人是他的亲生女儿。受害者还有两个弟弟。
根据案情,2013年某日,被告趁妻子工作,要女儿跟他进入睡房。在睡房内,他把手机交给女儿,要她躺在床上看视频,他接着脱光衣服,然后脱下女儿的裤子,非礼她并企图强奸。
除了企图强奸及非礼女儿以外,被告也承认在2020年阻断措施期间,趁女儿熟睡时两次偷拍她的私处。
女儿太疼大哭,要被告住手,但被告并不理会,事后带她到厕所冲凉,并警告她不能告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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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周后,被告再次趁妻子不在家,企图强奸女儿。
(早报讯)狼父企图强奸四岁女儿两次,直到女儿多年后自残才揭露罪行。
女儿多年来并不知道被告的行为意味着什么,直到上了小五的性教育课后才明白。她一时不知所措,所以没有告诉家人或其他人,担心会引起异样的眼光。
今年37岁的男子承认两项企图强奸的罪名,其余三项罪名交由法官一并考虑。
由于年纪太小,受害者除了四岁最初的两次能够清楚记得之外,无法说清楚被告一共对她下手几次,只知道被告直到自己上了小学后,都不时企图强奸她。
然而,老师今年1月发现她手臂上有自残的痕迹后,她终于将事情告诉了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