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三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触滥用电脑法令,触犯者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协助他人收取犯罪所得罪名一旦成立,则可被判坐牢最长十年、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

另有一名22岁男子涉在去年11月在面簿,与不明人士达成协议,以每月1600令吉(约500新元)出租自己的银行户头,事后交出了网络银行资料给不明人士。22岁男子将以唆使不明人士,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入银行电脑系统的罪名被控上法庭。

警方强调,当局严正看待诈骗行为,并将依法处置违例者。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1日)发文告说,三名19岁、22岁和33岁的男子因涉参与洗钱活动,将在星期五被控上法庭。

(早报讯)涉参与洗钱活动,骗走至少八名受害者的37万多元,三名男子将在星期五(9月2日)被控上法庭。

19岁的男子涉在社交平台Telegram,与不明人士达成协议,先是开了两个银行户头,再把这两个银行户头的资料交给不明人士,以换取报酬。19岁男子将在诈骗、唆使不明人士,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入银行电脑系统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还有一名33岁男子涉在网上,与不明人士达成协议,卖出自己的银行户头和手机预付卡换取900新元,事后还交出了提款卡和密码给不明人士。33岁男子将以协助他人收取犯罪所得的罪名被控上法庭。

涉案的银行户头过后被用来转移不同诈骗活动的犯罪所得,有至少八人被骗走至少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