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报》日前报道,被告伊斯迈(37岁)于2020年5月12日犯案。案发时,他帮忙打理他父母的餐馆。被告日前承认一项恶作剧纵火以及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另一项恶作剧的罪名交由法官考虑。
主控官指出,被告企图躲避侦查,逃跑后将犯案工具都丢进附近的垃圾桶,换上有头套的黑色外套,戴上帽子开车离开。
汽油弹砸中汽车旁的木板后起火燃烧,前妻全家在二楼却没人察觉。所幸,邻居见到大火,及时拿水灭火,但门廊及汽车损毁,共约6000元的损失。
(早报讯)丢汽油弹进前妻洋房报复,还在大门前喷上“O$P$”,餐馆少东星期四(8月18日)早被判入狱9个月2周。
他开车到前妻家附近后,在前妻家门前喷上“O$P$”,然后将汽油弹抛向洋房,落在屋内汽车旁的木板上。
被告对前妻怀恨在心,案发当天决定报复,让对方“不得安宁”。他在家里找出了空瓶子、稀释剂(thinner),以及一罐黑色喷漆,然后穿上有头套的白色雨衣乔装一番。
被告2017年和前妻结婚,两人在2019年2月离婚。
主控官说,前妻也因此心理受创,花了1000多元寻求辅导,家人也因为担心安危,花580元安装闭路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