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债法案下,无照收债活动是犯法的,包括调派未经许可的收债人。犯法者可面临罚款或最长五年的刑期。此外,违规者的执照、类别执照或许可证也可能被暂停或撤销。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兼内政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星期一(8月1日)在国会上对收债法案提出一读,以管制我国的收债活动,同时赋权警方制止不当的收债行为。

收取个人债务者或企业内部的信贷部门,以及其他较不可能扰乱公共秩序的单位则不受这项法案规管。

内政部答复《联合早报》时说,这项法案在国会通过后,预计将在2023年下半年到2024年上半年之间正式实施。

此外,法案也对受监管的贷款和收款单位设立类别执照制度(class licensing regime),包括银行、商业银行、持照信用卡或签账卡公司、金融公司,以及持牌或豁免放债人。这些单位无须个别申请执照,雇员也不用额外申请许可证。

(早报讯)追债手段层出不穷,从带有威胁字眼的大字报、披麻戴孝或到公共场所公然追债,这些都可能对公众造成恐慌和滋扰。

其中,收债公司必须遵循法案的执照制度(licensing regime),即申请执照,并对旗下收债人的行为负责。旗下收债人则必须和公司提交联合申请。

如果收债单位触犯法律或规定,相关许可证或被撤销。

警方近年来接获大量有关不当收债活动的投报。为制止对公众造成恐慌和滋扰的收债活动,内政部在6月15日至29日展开公众咨询后,对收债行业设立监管制度。

新法案涵盖在我国展开的收债活动,包括找出债务人,以及向债务人请求、索要或收取欠款的行为。

警方将对申请者,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收债人进行审查,对适合提供收债服务者发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