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则说,被告这辈子只当过警察,多年来勤恳敬业,也曾多次获表扬,因此对其他新警员有非常高的期望,但表达方式不当,最终害了自己。
案发前已在警队服务25年的被告益伟宏(译音,47岁),原本被控两项非礼罪,控方后来将控状改成刑事暴力罪。被告今天(4月13日)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元。
由于当时受害者还差两周就完成全职服役,他在案发隔天收到反馈表后填写了自己的遭遇。受害者和上司商量后,在25日晚上报警。
这时,被告突然用右手将受害者的头推向自己的裤裆,受害者的脸与被告的下体仅隔一根手指的距离。受害者大吃一惊,立即离开房间,约10分钟才回到岗位上,并不再与被告有任何接触。
案发时,被告在受害者的桌前吃零食,受害者也想拿一些来吃,被告忽然用力推受害者的头,受害者的额头因此碰到被告的下体。受害者深觉受辱,感到自己被非礼,但又不敢举报被告。
根据案情,2020年1月22日晚上7时左右,当时年龄21岁的一名国民服役警员到案发地点报到上班。
(早报讯)值夜班时突然把两名国民服役警员的头推向自己的裤裆,驻署警长称是为了教训年轻下属工作时不谨慎,并非刻意性骚扰,但承认自己行为暴力。
受害者与被告同属一个团队,但两人并不熟络。隔天凌晨3时15分,被告突然问受害者是否要休息片刻。受害者看到被告站得非常靠近自己,以为被告有意顶替自己的工作,因此没有拒绝。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案发地点。
控方指出,被告身为资深驻署警长(station inspector),理应照顾和带领年轻警员。若非其中一名受害者先决定书面投诉被告,另一名受害者很可能会继续忍气吞声,被告的罪行也未必会浮出水面。
调查显示,案发地点的闭路电视拍下了被告的丑行。
警方去年答复媒体询问时透露,被告已在去年4月8日遭停职。
事情被揭发后,另一名23岁国民服役警员也站出来指证被告,称自己在同月某天值夜班时也落入被告的魔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