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2月至12月之间,被告每月都会交代自己公司的行政兼会计开假单据,注明自家公司从詹愈盛豆芽场进货。被告和陈德长随后在单据上签名,并呈交给华侨银行、大华银行和马来亚银行。据了解,被告公司当时在这三家银行都有保付代理(factoring)业务。

这意味着,银行批准贷款申请之后,会先替被告支付这些伪造单据,把资金打入陈德长的公司户头。陈德长收到钱后便会通过支票或网上转账的方式,将钱转给被告。

案情显示,被告因自己经营的A Yong蔬果批发公司在2019年初面对资金短缺,便向詹愈盛豆芽场的董事陈德长(54岁)寻求帮助。

(早报讯)因公司周转不灵,蔬果供应商与同行在一年内共谋伪造23份单据,向三家银行骗取近268万元贷款。

被告郑金勇(52岁)面对23项欺诈罪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七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分别向华侨银行、大华银行和马来亚银行提交了13份、六份和四份假单据,其中22份顺利通过,涉及的总金额逾267万元。

A Yong蔬果批发公司的首席营运官不久后发现被告行径,隔年1月13日报警。三家银行事后讨回约229万元。

被告今天(4月1日)出庭认罪,但代表律师表示涉案金额是一笔客观的数目,因此需要时间替被告准备求情书。法官批准案展本月18日下判。(人名译音)

由于这两家公司在生意上有往来,被告希望陈德长允许他以詹愈盛豆芽场的名义伪造销售单据,以便让A Yong蔬果批发公司以此向银行申请借款。被告当时承诺一定会按时偿还贷款。看在两人一直有生意往来的份上,陈德长接受了被告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