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团伙共有四人,其中一名团伙张英汉(23岁)是被告的同事,两人在同一家夜店工作。
被告孙伟钟今天(3月22日)承认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后,被判坐牢五个月。
不过,法官同意控方立场,并指出心理卫生学院报告显示,被告的认知能力属于中等水平,他清楚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因此判被告坐牢五个月。
团伙之后利用这18张信用卡资料为易通卡充值9万5690元。由于这笔款项都是未经持卡者同意充值的,易通卡公司无法追回这笔钱,因而蒙受损失。
律师代为求情时表示,被告的智商只有69,他当时觉得张英汉与夜店经理关系好,才向对方靠拢,还为了拉拢对方而按指示做事,结果也只获利400元,恳请法官轻判。
(早报讯)与三名犯罪团伙串谋干案,28岁夜店职员与一名同伙偷拍18名顾客的信用卡后,让其他团伙利用这些信用卡资料充值易通卡,导致易通卡公司损失超过9万元。
被告同意入伙,他后来就趁多名顾客在夜店用信用卡消费时,把信用卡悄悄拿到厕所拍照,再把照片发给张英汉,并按指示删掉照片,避免留下证据。
他前后偷拍了10名顾客的信用卡,张英汉则另外拍下八张信用卡资料,18张信用卡资料事后都交给团伙,被告从中赚取400元佣金。
四人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串谋干案。张英汉当时告诉被告,只要拍下顾客的信用卡资料交给团伙,就可以赚一笔佣金。
张英汉进一步解释,团伙会利用这些信用卡资料充值易通卡,之后用易通卡购买香烟,再将香烟转售套现。
张英汉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18个月。庭上没揭露其他团伙的案件是否仍在审理中。(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