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在公共场合拒戴口罩,洋汉打算认罪。

控状指他最后一次于去年5月16日晚上8时47分左右,在城市广场(City Square Mall)内没戴口罩。

第二次是在同年12月19日晚上10时50分,地点是实龙岗地铁站。

上周三(12日)被控的英国籍男子菲利普(Philip Richard Mockridge,54岁)面对三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之间,三次在公共场所没戴口罩。

案件展期至2月3日过堂。

他上周获准以1万5000元保释在外,今早(1月19日)回到国家法院,说他愿意对被控的三项罪名认罪,并且将不会聘请代表律师。

若罪成,被告每项罪名将面对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长达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他第一次拒戴口罩是在2020年11月26日晚上10时15分左右,地点是盛港地铁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