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时表示,这是被告第三次犯案,希望他日后能改过,判他接受强制性治疗24个月。被告也保证不会再犯。
警方随后锁定被告身份,在3天后将他逮捕。进一步调查显示,两件被偷的内裤总值50元,被告当天把偷来的内裤遗弃在附近的小贩中心,事后并未起获,被告也未作出赔偿。
案情披露,去年5月5日早上9时,警方接获一名31岁男子报案,指他晾在大巴窑7巷第17座组屋走廊的两件内裤不翼而飞。他检查门口的电眼后发现,内裤是被一名男子在早上6时21分偷走。
(早报讯)男女通吃!阿叔为满足癖好,偷走四件晾在不同组屋走廊的男性内裤和女性衣物,最终被判接受强制性治疗24个月。
主控官在参考强制性治疗报告后表示,被告患有精神问题,同意判处被告强制性治疗。
另外,被告还在前年3月9日早上9时45分,偷走晾在位于大巴窑1巷第149座组屋走廊的女性衣物,该偷窃控状也被法官纳入下判考量。
被告陈耀华(60岁,音译)面对两项偷窃控状,控方针对其中一项控状提控,其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