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摩院法令,无照经营按摩院,初犯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最多1万元,或两者兼施。至于没有确保员工没有提供性服务,罪成可被罚款最多5000元。

警方表示,严厉看待任何涉及非法商业活动的行为,并会将涉案人士绳之于法。

(早报讯)一名81岁老汉因涉嫌在后港21街和阿裕尼2道一带无照经营两家按摩院,明天将被控上法庭。

根据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警方今天(19日)发文告说,当局去年4月17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接到通报指后港21街一家无照按摩院正在病毒阻断措施期间继续营业。

警方表示,因为无照经营两家按摩院,老汉今天将被控上法庭,并面对四项控状。控状分别是两项无照经营按摩院,一项没有确保职员没有提供性服务,以及因在阻断措施期间营业,他也将面对一项违反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2020的控状。

经过调查,宏茂桥警署的警员发现,老汉相信是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继续在单位内经营按摩院,而且也未确保员工没有提供性服务。

此外,老汉也相信在阿裕尼2道一带无照经营另一家按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