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存在一些管理困难,并且可能加重对纳税人的财务负担,政府因此将谨慎考虑如何执行,并咨询新加坡法律协会和刑事律师。

我国目前主要通过法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无偿(pro bono)或低收费(low bono)的律师服务。

该计划由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资助。但尚穆根坦言,他对这个现有模式也不完全满意。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今天(11月4日)在国会,就樟宜机场集团前主席廖文良前女佣案发表部长声明时,宣布这项消息。

(早报讯)政府考虑设立公设辩护人办公室(Public Defenders’Office),为负担不起律师费的人士,提供公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