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监管个人破产、企业清盘,以及债务重组的条例,被分散在破产法令和公司法两部不同法令之下。破产、重组与解散法令生效后,所有相关条文将集结于一处,到时破产法令、涉及企业清盘和重组的公司法条文将被废除。

(早报讯)从下周开始,积欠信用卡债等无抵押欠款的公众,加入债务偿还计划的欠债顶限将从目前的10万元调高15万元。

调高个人债务偿还计划(Debt Repayment Scheme)的欠款顶限,是破产、重组与解散法令(Insolvency, Restructuring and Dissolution Act)的一部分,律政部今天(7月23日)宣布,这部新法令将于本月30日生效。

根据现有的破产法令,拖欠最多10万元无抵押贷款的欠债人,可以通过债务偿还计划与债权人达成协议逐步归还款项,避免被判破产的厄运。这项计划接下来改由破产、重组与解散法令管辖,顶限也从10万元调高至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