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54岁的范建桑(译音,见图),他面对一项严重蓄意伤人的控状。他是我国英式台球国家队教练。受害人是名34岁男子。

最后,被告被判入狱8个月。

由于被告车子阻碍着他,受害人对被告车子鸣笛,被告不满,下车质问对方,但受害人不理会直接驶入停车场四楼。

岂料,受害人停车后看见被告也跟随上同层,被告愤怒质问受害人为什么要鸣笛,也用粗话辱骂受害人。受害人说不想和被告说话,被告听到这句话后,突然挥拳殴打对方的脸部。

受害人送院治疗,住院四天,获得14天入院病假。医疗报告显示,受害人的头壳凹陷骨折,右眼肌肉移位,右眼肿胀与眼皮割伤,医药费6642元。被告有意赔偿受害人,但被对方拒绝。

被告边辱骂受害人,边继续四次拳打受害人脸部与头部。受害人尝试逃走,被告仍不罢休地追着他,之后又第六次对他挥拳。这一拳被一名男子看见,他发现受害人右眼周围流血不止,于是协助报警。

案情显示,前年6月17日上午约11时,受害人驾车往勿洛水池弯第748座的多层停车场,但却在同个车道上遇到逆向停在那里等母亲的被告。

(早报讯)英式台球国家队教练不满被鸣笛,不但动口还动手,导致男子头部受伤。

被告虽已拳打受害人六次,但还是追着他,直到目击者把两人分开,被告才逃走。受害人始终没还手或回骂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