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多年来把他当做出气筒,不但言语上施暴,还多次动手,曾经用剪刀捅他脸、用竹竿刺他眼,也曾将他的头连续砸在门上。
判词揭露,少年的父母是在他年仅五岁时离婚。父亲在外组织新的家庭,将他留给了母亲。
阿姨日前入禀家事法院,申请卸下监护人的职责,要17岁少年的父母负起照顾孩子的责任。
但好景不长,阿姨2018年10月患上未分化结缔组织病(undifferentiated connective tissue disease),近一年不能工作,为了承担少年上理工学院的学费开销,以及医药费,她还把房子卖了换成小房。
阿姨多年来全心全意照顾少年,为他洗衣煮饭、关注学业,她还帮他申请针对母亲的个人保护令,也帮他向父母争取到每月的生活费,全部都给他留着当零用钱。
少年年幼时不知怎么办,时常逃到外婆阿姨家“避难”。他上了中二下定决心不再回到母亲身边,搬进阿姨的家。
(早报讯)五岁时双亲离婚后,少年就常年遭母亲虐待,外婆阿姨家成为他的“避风港”。阿姨多年来无私照顾,如今患上重病不能工作,少年为解决阿姨困境,要阿姨放弃监护权,让他回到暴力母亲身边生活。
阿姨曾向法院申请增加父母给青年的每月生活费,但两人极力反对后,她撤销申请,改为申请卸下监护权,想逼迫双亲负起责任。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他认为少年虽然想要帮忙缓解阿姨的困境,但没必要让阿姨撤销监护权,回到不想接纳他的父母身边,可以另外做出申请,向两人索讨更多的生活费。
父母双双反对,经由审讯后,法官决定驳回阿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