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显示,今年5月6日晚上8时许,刚从理工学院毕业的受害少女独自带宠物猫下楼散步,约8时43分遇到被告,被告突然上前向她吐露自己与家人的事。

57岁被告萨胡面对一项非礼控状。为了保护受害人,媒体被令不可报道任何能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包括案发地点。

被告最终放开受害人,要她不可和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在她上楼梯离开时又伸手抓她的臀部。她回到家后赶紧告诉母亲,跟父亲商量后决定报警。

受害人不知所措,被告竟抓着她的脖子,避免她逃离,尝试再次亲吻她,但她用手捂住嘴巴,把头转开,被告又尝试亲吻她的左脸颊。

(早报讯)19岁少女带猫散步,清洁工竟向她吐露心事,趁机伸出狼爪,三次强吻少女还袭臀,被判监三周。

岂料,被告忽然强拉她的右手,亲吻她的右脸颊,还抓着她的脖子,再次亲吻她的右脸颊。

虽然受害人不认识被告,但她曾在附近见过被告,于是认为有必要留下来倾听,她越听越感到不自在,却因不想得罪被告而没有离开。

控方指出,被告执意非礼年纪尚轻的受害人,不止不让对方离开,还强吻她三次,非礼她的臀部,行为猖狂。

被告的罪行被楼梯口的电眼拍下,他隔天被逮捕,电眼画面今早也在庭上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