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代表律师求情表示,被告当时并非违反任何交通法令开车。由于他在本地的日本公司上班,公司文化是需要较资浅的员工送同事回家。

案情显示,当天被告在甘榜峇鲁路行驶时,突然睡着。车子失控,往左边冲,冲上巴士站石阶直撞上在巴士站斯里兰卡男子,然后再撞上车站公物才停下。被告事后才恢复意识。

被告被送入中央医院,手脚都有擦伤并背痛。他隔天出院,获得28天病假。被告的儿子送入国大医院,头顶泛红,后脑勺也有瘀伤,过后发现他的头壳骨折,两天后出院。被告的妻子则左额头与左眼泛红,左膝盖疼痛。

他当时是公司的晚辈,因此就需要载同事回家。等到他去载送妻儿时,他已经身体不适,因此才会在驾车时睡着。

被告求情称公司文化需载送同事回家,尽管他当时载送妻儿时身体已不适。

车祸后,车子的前后防撞杆与底部的左右边凹陷与有刮痕,车子在挡风镜也有裂痕。车站公物如走道顶盖柱子、两截栏杆、一个巴士资讯牌、一个巴士站牌、一个凹面镜与一个告示柱子都被撞倒。

(早报讯)日本男子驾车途中睡着,车子失控直冲巴士站,撞倒车站的行人,车上妻儿也受伤,10个月大儿子更是头壳骨折送院。

控方要求被告判罚款7500元,吊销执照三年。最后法官判被告罚款7000元,吊销执照两年。

被告的儿子的伤势是三个受害人中最严重的,这已是对被告最严重的惩罚。

这起意外发生在今年9月7日,深夜11时45分左右,地点是是惹兰红山一带布莱路(Blair Road)和甘榜峇鲁路(Kampong Bahru Road)交界处的巴士站。《新明日报》早前报道,夫妻俩带着10个月大宝宝开车外出,车子失控冲入巴士站,撞倒一名候车男子,妇女和宝宝及男子送院治疗。

这对夫妻是日本人。被告是一名27岁男子。他面对疏忽行为导致重伤与他人受伤与没让儿子坐安全椅四项控状。车祸中受伤的人则有三名,第一名是37岁的斯里兰卡男子,他当时是在巴士站。第二名是被告10个月的儿子,第三名则是被告28岁的妻子,两人当时都在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