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天(24日)下午发文告说,本月14日,一名38岁男子相信在宏茂桥1道对一名德士司机动粗并骂脏话。男子将被控蓄意伤人及对公共服务员工使用暴力语言。

(早报讯)三名男子涉嫌用暴力对待公共交通司机,明天将被控上法庭。

今年4月14日,一名39岁男子相信在芽笼一带对一名Grab私召车司机动粗及言语侮辱,导致受害者鼻骨骨折。男子将被控蓄意严重伤人及故意骚扰。

今年7月1日,一名67岁男子相信在史蒂尔南路(Still Road South)对一名巴士司机动粗。男子将被控蓄意伤人。

警方提醒,任何人一旦蓄意伤人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若蓄意严重伤人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长十年以及罚款或鞭刑;若故意骚扰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若对公共服务员工使用暴力语言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长12个月,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