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指图乘船潜逃出境逃避刑罚,面对抵触移民法令和企图阻碍司法公正两项控状,他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两项罪名成立。
若他当时没有提出上诉,而是和其他五名被告在2017年4月选择入狱,且没有后续潜逃事件,在狱中行为良好的话,原本料今年7月左右获释。
周英汉(58岁)在备受瞩目的城市丰收失信案中,是六名被告之一,被判坐牢三年四个月后获准以100万元保释在外,原定去年2月22日入狱。
法官杨启英今午下判时指出,比较认同主控官的立场,指出周英汉为了脱身已经蓄谋已久,虽然他确实是在司法程序完结后才试图逃离,但这并不是能够作为减轻刑罚的原因。
周英汉为逃避3年4个月监禁,企图乘船潜逃出境被逮着,今天(1月29日)被判额外坐牢13个月。
代表律师在今早的陈词中,指周英汉只是“乘客”,也未成功逃脱,而且并未影响任何判决,要求法官判他坐牢6个月。但主控官指出若他成功逃脱,将严重影响我国司法体制的声誉,希望法官判他坐牢15个月。
法官斟酌双方的陈词后,最终判周英汉在服完目前的3年4个月刑罚后,额外坐牢1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