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男子的是46岁的新加坡籍华族男子彭子健(译音),他共面对三项刑事恐吓的罪名,今早于国家法院被提控。
同一天下午2时,被告将另一封挂号信发给在丹戎加东路第220座组屋的7-11便利商店的男性工作人员。
控状显示,昨早8时45分,被告又将一封写有“内有炸弹”的挂号信,邮寄给女皇大道的特别行动指挥处(SOC)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
被告面对的是刑事恐吓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九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控状,被告在本月12日上午11时30分,把写上“内有炸弹”的信封,当做挂号信件分别邮寄给一名国会大厦的女性工作人员。
46岁男子寄出至少五封写上“内有炸弹”的挂号信,发给国会大厦、特别行动指挥处、便利商店等地,昨天被捕后,今早在刑事恐吓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被告目前被还押心理卫生学院,案子将展至本月27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