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竞争局指13家鲜鸡经销商串通操纵价格,并协议不要相互争抢客户,去年3月向它们发出违规裁定提案。在商家作出口头和书面陈情期间,当局又掌握了它们涉及有关“事实和供认”的新证据,今天另发“补充违规裁定提案”(SPID:Supplementary Proposed Infringement Decision)。
竞争局发文告说,SPID是给予商家机会解释当局掌握的新证据。它们必须在六周内提出陈情,竞争局考虑了陈情、资料和证据后,最终才裁定它们是否违规。
违规者将被当局罚款,最高罚款额是公司营业额的10%,为期最长三年。
根据竞争法,商家不应通过任何协议或安排,防止、限制或扭曲竞争,而是应独立作出决策来应对市场竞争。
资料显示,涉嫌操纵市场的13家业者,每年向本地市场供应的鲜鸡占市场总量的九成,销售额达五亿元。数据显示,仅在2014年,本地宰杀和分销的活鸡约有4600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