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典论对于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说将会上诉捍卫清白。

综合台湾《自由时报》和中时新闻网报道,屏东地方法院星期二(8月27日)下午判决,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对连署人期约贿赂使其为特定被连署人连署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科罚金500万元(新台币,下同,20万新元)。

周典论强调,这500万元是连署工作费,不可以发给选民,但桩脚办理连署书时,有选民拿到200元的代价,因此被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送办。

在这起案件中,周典论为了帮郭台铭参选总统,交付500万元给同案被告、获缓起诉处分的潮州镇长周品全,作为郭台铭参选总统连署用途,要求以“老鼠会”的模式进行连署工作,希望能冲到1万份连署书。

台湾屏东县议会议长周典论涉嫌违法为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参选总统收购连署书,被判监禁四年,递夺公权六年。

屏东县政府说,周典论涉犯的是总统选罢法而非公职人员选罢法,所以没有停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