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提到,刘捍东也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与他人共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捍东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根据指控,刘捍东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等事项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在卸任三个月后,刘捍东去年4月官宣被查,今年2月被开除中共党籍,最高人民检察院两周后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捍东作出逮捕决定。
综合中国央视新闻和正义网星期一(8月5日)报道,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显示,刘捍东利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延伸阅读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5岁的刘捍东是安徽舒城人。他的仕途未离开过江苏,曾任南京市江浦县县长、县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浦口区委书记、江宁区委书记等职。2008年,刘捍东任镇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9年任镇江市市长;2012年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2018年1月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直至2023年1月不再担任该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