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46万余元新台币(1万9000新元),台北地检署依贪污等罪起诉高虹安等五人。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五(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高虹安七年四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四年。

台湾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诈领助理费被判刑停职,并宣布退出民众党。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说,助理费如“潘朵拉的盒子”,立委几乎把助理费领好领满,应检讨哪些要修改,哪些应正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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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表示,他相信高虹安没有贪污的意图,公积金制度也是她的助理从以前的立委那里带来的;民众党是新的政党,从没进过立法院,高虹安也是政治素人,当时她忙于台北市政,对立院运作情形也不清楚。

柯文哲表示,高虹安已表态继续上诉,支持她争取自己的清白,但作为民众党主席,他会要求所有党公职必须从此事记取教训,并以更严格标准自律、自省,更严格地自我要求。

柯文表示,助理的薪水与加班费本该如实申报,但立法院过去的陋习就是将助理费与加班费领好领满;每年立法院决算助理的薪资与加班费执行率都超过96%,间接证明在实务操作上有普遍的问题。

柯文哲星期六(7月27日)在脸书发文说,他对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感到非常难过。台湾民众党鼓励年轻人投身政治,希望台湾可以变得更好,却没有给他们足够的保护,让他们受到严重伤害。

他说,高虹安因11万“不法所得”被从重量刑,法官却没有审酌高虹安没有前科、误信助理建议才踩到法律红线。而且,她自掏腰包的公费支出远超过11万,如此重办是否真能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恐怕是很多人心中疑问。

柯文哲说,法院新闻稿证明高虹安并没有“人头助理”,或虚报加班时数等不法行为,但法官认定高虹安浮报几位助理薪资,并将溢领的钱作为办公室公共支出,总计11万6514元(新台币,4800新元),为此重判高虹安七年四个月,褫夺公权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