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院星期二维持交保,交保金加码至1200万元。不过,桃检仍认为不足以确保不会勾串灭证,再次提出抗告。
高院星期一(7月8日)认为桃园地院未说明是否有羁押的理由与必要性,将此案发回桃园地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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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和《联合报》星期三(7月10日)报道上述消息。桃园地院星期二(7月9日)重开羁押庭,虽然法官认定郑文灿收贿犯罪嫌疑重大,但涉洗钱、泄密及勾串灭证等罪嫌释明不足或难以认定,裁定1200万元交保。
这是桃检二度声押失利。桃园地院上星期六(7月6日)裁定郑文灿5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并禁止联系或接触相关人等,但桃检抗告成功。
台湾前行政院副院长、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疑涉贪被桃园地检署声押禁见。桃园地方法院星期二裁定郑文灿以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50万新元)交保,桃检随即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星期三上午完成收案、分案,并在下午称合议庭尚在审酌卷证中,预计星期三不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