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清盘呈请将于9月1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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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集团说,香港高等法院目前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公司不认为呈请会对其于此阶段的营运或制定整体债务管理安排造成实质性影响。

有央企背景的中资房地产开发商远洋集团极力反对美国纽约梅隆银行向香港高等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盘呈请。此消息传出后,远洋集团星期五港股股价开盘后一度下滑10%,接近中午时分跌幅收窄至8%。

综合彭博社和财联社等报道,远洋集团星期五(6月28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公司在星期四(27日)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由公司全资附属宝财IV发行及由公司担保的于2026年到期的3.25%有担保票据,涉及本金总额4亿美元(约5.43亿新元)及应计利息。

远洋集团称,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正与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紧密合作,并与债权人进行讨论,以制定整体债务管理安排。因此,公司目前无意就其股份转让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整体债务管理安排的进度,考虑是否有必要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