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岳解释,北京之所以采取《意见》形式,主要是因为“反独惩戒”在法律上不容易单独立法,沿用大陆既有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对合宜,且《刑法》就已触及分裂、颠覆国家等行为,但《意见》也增添如“缺席审判”“终身追究”等一般法律没有的规定。
张五岳指出,最重要的是可以达到威慑台湾的目的,只要违反北京所认定的台独行径,大陆就可依法惩独。“大陆这次等同是透过法律战,来达到舆论战和心理战的效果。”
张五岳认为,北京方面对台“硬的手段”都已经出手,包括首先的外交孤立封杀 ,其次文攻武吓,第三就是贸易胁迫,而最后则是法律惩独。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星期五(6月21日)共同发布惩治台独分子分裂国家的法律文件,最重可判处死刑,还可以“缺席审判”,且终身追责。
他研判,两岸的民间互动、人员间交流,短期内多少会受到影响,这是“底线思维”操作,不向台独与外部势力释放错误讯号,但大陆对台主轴还是“融合发展”,因此中长期就看大陆还有无其他“软的一手”,能否堆迭更多善意。
针对中国大陆颁布惩治台独分子22条意见,台湾学者分析,北京此举意在表明大陆对台独行径有主导权,并通过法律战达到舆论战和心理战效果,短期必然冲击两岸交流氛围,但中长期还是要看两岸如何堆迭善意。
他说,中国大陆针对台独行径立法,首先是想要对内有所交代,通过依法反独表明北京对反独或两岸关系有主导、主动权;对外则宣示“两岸同属一中”,彰显任何涉及国家分裂与台独的行径,都是大陆内部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是两岸内部事务,大陆能依据“国内法”依法解释台独,甚至审判台独。
综合《中国时报》《联合报》报道,台湾淡江大学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张五岳星期五分析,从法律层级角度看,此次《意见》是以《反分裂国家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作为立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