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公告,自星期六(4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丙酸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中国商务部星期五在官网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公告”。公告指出,调查机关初步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公告称,中国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去年7月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国商务部星期五(4月19日)发布裁定,称初步认定美国丙酸进口存在倾销,中国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