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近日发生一起三名中学生涉嫌杀害同学的恶性事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目前,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童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

通报称,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3月20日发布消息称,当地警察2月26日下午6时8分接到报警,并在当日晚上8时48分许,在阳山县岭背镇将13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相关词条18日也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名。不少网民对该事件的处理方式表达不满,有人评论质疑“只是惩戒?”也有人认为“犯罪低龄化必须引起重视”。

知情人士3月19日称,事发后,陈某某被停课,现在已返校上课。

报道称,8岁女童父母事发当天报警,不过3月18日被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

据澎湃新闻星期二(3月19日)报道,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一名陈性女子称,她8岁的侄女2月26日下午在公园附近的一处房子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

广东传出一名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后,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信息。对此,当地官方回应,证实了确实发生此强奸案,但因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不满14岁,不予刑事处罚,目前已被送到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