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说,港府已多次公开指出,建议的“国家秘密”相关罪行和“境外干预”罪有多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所有条件,方会触犯有关罪行,绝对不会出现有人误堕法网的情况。“我们在制定有关罪行及拟备条例草案时,会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

美国国务院星期三(28日)发布声明,质疑23条建议罪行中的“境外干预”及“国家秘密”定义含糊,当局或可因此利用拘捕和羁留手段打击异见。声明认为,23条加上《香港国安法》将削弱香港居民自由及权利,若港府再实行用字含糊的国安法律,并设域外效力,将进一步违反中国的国际承诺,以及破坏“一国两制”框架。

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结束之际,美国国务院质疑23条建议罪行中的“境外干预”及“国家秘密”定义含糊,并指当局或可因此利用拘捕和羁留手段打击异见。港府形容美国有关言论“偏颇和具误导性”,并呼吁美国立即停止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港府发言人说,美国早被揭发对世界各地甚至多国政府进行长时间秘密监控,一名前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更公开承认曾协助策划外国政变。美国政府此时此刻对香港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建议,特别是“国家秘密”相关罪行和“境外干预”罪置喙,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发言人说,“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23条立法就是要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以维护,并呼吁美国应立即停止就23条立法说三道四,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发言人还说,所有香港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包括逮捕和拘留,均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的,绝对不是针对个人或组织的背景或政治立场。

发言人指出,就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订立相称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国际惯例和各国各地区通行做法。美国及众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都具有域外效力。若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缺乏域外效力,便如同纵容别有用心的人在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因此域外效力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必要元素。“美国甚至经常对别国公民滥施‘长臂管辖’、单边制裁,形容美国政府对23条立法的域外效力的抹黑是根本站不住脚。”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港府星期四(2月29日)就美国政府有关23条立法的偏颇和具误导性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