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星期四裁定王宗尧、何俊谚、吴志勇及林锦均暴动罪成;黄家豪及马启聪暴动罪脱,但两人与何俊谚被裁定进入会议厅罪成;林锦均另被裁定刑事损坏罪成。

下午近6时,立法会秘书处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立即离开立法会大楼。三小时后,数百名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大楼,在会议厅进行大肆破坏。翌日凌晨,香港防暴警察进入立法会清场,所有示威者已离开。控方指2019年7月1日立法会被破坏后,其维修费高达3600万港元(约617万新元)。

包括香港艺人王宗尧在内等四人涉嫌冲击立法会,被裁定暴动罪成。

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持续冲击立法会大楼后闯入会议厅,涉案的香港艺人王宗尧等六人否认参与暴动等罪受审。案件星期四(2月1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王宗尧等四人被裁定暴动罪成。

控方案情指,已解散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民阵)当日举行游行集会,下午1时30分逾千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集结,持续使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大楼外玻璃幕墙。在大楼内的警员六度举红旗警告,示威者未予理会。

六名不认罪被告为黄家豪、何俊谚、马启聪、王宗尧、吴志勇及林锦均。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及其附近,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林锦均另被控一项刑事损坏罪;王宗尧及吴志勇则早前承认各一项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