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提到,《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社会步入由治及兴的新阶段,但外部势力仍然潜伏,不时抹黑国安法,强调国安法只会针对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完全不会影响到一般的市民,“心怀不轨之人先会惧怕法律”。
他续说,2019年社会上有很多人被激化,认为要用暴力手段才可以解决问题,甚至做出一些恐怖分子的行为,包括制造炸弹、储存枪械和大量爆炸品等等,有人甚至计划在海底隧道、铁路、法庭和街边的垃圾桶和政府建筑物等地方引爆,以危害市民生命,因此定立恐怖活动罪。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邓炳强星期天(1月28日)在社交平台上载国家安全影片系列第八集。继上集讲述《香港国安法》订立的背景,这一集主要讲述《香港国安法》规管的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部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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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说,设立分裂国家罪的目的,主要针对在“黑暴”的时间,有人明目张胆要求“港独”。另外,当时有反政府力量要求行政长官下台、解散警队、发动大罢工去瘫痪政府,反政府力量更企图取得立法会一半或更多的议席,目的是为了否决所有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拨款申请和财政预算案,从而令到政府停摆,最终“揽炒香港”,因此才设立颠覆国家政权罪。
最后他提及订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目的,指当时有不同的外国或境外势力勾结,利用他们在香港的代理人,希望这些人进行一些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行为,又指不断有人乞求美西方国家攻击中央,制裁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官员。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发布影片,讲述《香港国安法》规管的四类罪行并强调,国安法只会针对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完全不会影响到一般的市民,“心怀不轨之人先会惧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