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何裕泓为案件主谋之一,承认串谋恐怖活动罪。法官以10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他被捕后向警方提供实际协助,减刑四年至判囚六年。
23岁的张昊扬负责提供资金,罪责更重,协助招募参与者,发送制作炸药资讯。他原本是控方证人,但未披露实情,误导警方,实际参与程度更高、更积极,最后与主谋一样判囚六年。
截至目前,本案共有七人判刑。同案另外四人早前承认控罪,一人被判囚五年八个月,其余三人被判入教导所服刑。
21岁的郭文希承认交替控罪。由于她及早认罪又向警方提供实际协助,酌情减刑至两年半。她目前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教导所服刑。法官决定她无须继续在教导所服刑。
综合《明报》《星岛日报》和中新社报道,三名被告是何裕泓、张昊扬和郭文希,均报称是学生,被控于2021年4月至7月间串谋胁迫中央或特区政府,或威吓公众,意图实施恐怖活动。法官李运腾判刑时说,一众被告有周详计划,犯案并非一时冲动。
前港独学生组织“光城者”成员2021年策划以炸弹袭击法院大楼等公共设施,其中涉案三名男女被控《香港国安法》下串谋恐怖活动罪及交替串谋导致爆炸罪,星期四(12月2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分别被判囚两年半至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