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身上的知识分子担当和独立批判的精神,让他被誉为中国法学界良心。他曾说:“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时间内、范围内、影响力的度上,我尽量为中国现代应该有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做一些呐喊。呐喊总是能起到一些作用。”

江平2010年在《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中写道:“我看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两个品质:一个是独立的精神,不屈服于任何政治压力,敢于独立思考;一个是批判的精神,以自己的学术良心,敢于批判现实。在人生已届80岁时,我唯一的希望是能切切实实地继受这两个品质,高举独立的旗帜,高举批判的旗帜。”

1983年至1990年,江平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他于2001年10月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星期二(12月19日)逝世,享年94岁。

江平参与了中国多部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包括《民法通则》、《信托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制订中也起了重要作用。

1957年江平被划为右派,后来新婚妻子不堪压力与他离婚,他在下放劳动期间被火车压断一条腿,之后只能靠假肢行走。文革期间,北京政法学院解散,江平当时在北京市郊延庆一所中学教俄语。

江平几年前为中国政法大学题写了一个“法治天下”的石碑,他曾说:“这也正是我的中国梦。”

综合澎湃新闻、财新网消息,江平星期二中午12时28分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九天后的12月28日是他的95岁生日。

文革结束后,江平被平反,率先在大学开设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 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后,江平获得重用。

江平出生于1930年12月28日,浙江宁波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作为首批公派苏联的留学生,赴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1956年毕业后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