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中国商务部在2020年5月18日发布两则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19日起五年。

中国商务部裁定,鉴于中国大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已无必要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据彭博社报道,中国此前对澳大利亚大麦实施惩罚性关税进行为期四个月的评估,评估期限将在8月11日届满。澳大利亚贸易部长法雷尔说,澳洲预料将在几天内得悉中国对澳大利亚大麦实施惩罚性关税的评估结果。

中国官方宣布,将从星期六(8月5日)起,取消对澳大利亚大麦实施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措施。

延伸阅读

应中国酒业协会申请,中国商务部今年4月14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经过调查,根据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定。

中国商务部星期五(8月4日)在官网公告上述消息。

根据中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中国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今年8月5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