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要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

新华社星期三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当中提出了31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等七个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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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例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同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同时,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意见还说,要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有序参与境外项目;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意见指出,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和青年失业率破历史新高,中国官方星期三(7月19日)释放出了许多有利于民营经济的信号,包括提出要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引导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等。

根据意见,要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同时,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通过扩大吸纳就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等。

至于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上,意见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其中,要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

此外,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光明正大搞经营。

意见也提出,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此外,要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